根据相关规定,受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2026-2028年环境、公共场所卫生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T-2026-CG018/系统生成编号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 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服务期限 | 最高投标限价 |
1 | 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2026-2028年环境、公共场所卫生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 对金华轨道交通金义东线相关建筑设施、环境、人员进行环境、公共场所卫生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并根据检测结果提供专业化、合理化建议,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检测方案的编制、检测点位的选择(含位置和适用标准等)、检测工作的实施以及指导、协助招标人完善环境及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环境检测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模块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模块工期预计自2027年4月2日起(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至2028年12月31日止。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实施时间进行调整。 | 151.3万元 |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证书载明的检测能力涵盖环境(包括废水、噪声、振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能力,能够按规范完成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项目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交通运输领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1.本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为:金华轨道交通官网(http://www.jhmtr.net/)、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0时后至2026年6月9日16:00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金额:人民币30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5、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6、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于2026年6月10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以快递方式(不限快递公司)或现场送达递交给本项目公证机构金华市正信公证处,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要求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一)快递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主动联系金华市正信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确保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签收时间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若快递送达时间不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的则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为准。
收件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533号,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收件人:金华市正信公证处陈义哲;
联系电话:13819989736;
注:快递箱外包须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注明代表手机号等),因快递物流延误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封装破损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现场递交: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533号,金华市正信公证处。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递交投标文件的,则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二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6月10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二室)。
八、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九、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招标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79-86080219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义东公路88号轨道大厦
代理机构: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05790219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万泰公园大道A座16楼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金华市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9-86080208
注:
1.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2.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查询,相关信息以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