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2026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市级综合应急演练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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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2026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市级综合应急演练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T-2026G070905/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含税

最高限价

简要规格

描述

备注

1

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2026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市级综合应急演练服务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12个月)。

10.4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内容

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提供成果性材料,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本合同相关履行义务自动终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相应工作的能力。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及方式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4点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09时30分。

(二)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金华产权交易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金华银行金东支行大楼)3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外包装有破损致使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外露的,视作未密封

七、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9月16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金华产权交易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金华银行金东支行大楼)3楼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递交方式:可以选择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等形式进行递交

3.递交要求:   

(1)选择转账或汇款方式递交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选择电子保函方式递交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2)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已报名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四)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投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为:

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金华轨道交通集团官网(http://www.jhmtr.net/)。

十一、业务咨询:

1.招标人名称: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579-86087070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轨道大厦19楼

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咨询联系人:方鸿燕   联系电话:18329065737

项目质疑联系人:孟雯     联系电话:13967480098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轨道大厦15楼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金华市轨道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79-860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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